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炒饭文章(精选11篇)-云顶集团3118acm

2022/12/14经典文章

炒饭文章(精选11篇)

那些年错过的蛋炒饭

文/哎呀

天可补,海可填,南山可移。日月既往,不可复追。

——题记

油烧热,打入鸡蛋,看鸡蛋彻底炸开之后,撒上一点葱花,一点盐,再把米饭加入锅中,拌匀,待米饭炒热,把事先切好的胡萝卜丁,蒜,葱花撒入锅中,翻炒数遍,当你闻到葱花的清香和着胡萝卜的香甜弥漫空中,加盐,出锅。腾腾的热气,扑鼻的醇香,早已空乏的肚皮,可惜再也吃不出那些年妈妈的味道……

“飞,起来了,乖,吃完了快上学。”耳边响起了妈妈的那熟悉的声音,打断了还在睡梦中我的思绪,揉揉朦胧的双眼,不情愿的离开懂我和我爱的床。小时候家里穷,没钱买早餐,都是妈妈起早为我做的早餐,不懂事的我最羡慕那些每天吃着包子上学的同学,可是我不行。照例桌上早已摆好了妈妈精心准备的早饭——蛋炒饭,那鸡蛋还是妈妈舍不得卖,特地留下来的!不知是尚在朦胧的脑子还没清醒,还是对包子莫名的羡慕……我总是没胃口,没吃几口就扔一边不吃了,妈妈刚冲好的蛋花连看都没看,每次都是这样。妈妈为了我吃好早饭,每天都在换着花样,可是却怎么都调不起我的胃口……

现在的我,大学毕业,远离家乡,远离爸妈,独自一个人漂流在外,每天都会去那个包子铺拿上两个肉包和一杯豆浆,包子对我已不再具有诱惑力,现在我想吃就能吃,我应该高兴才对,但是命运总会跟你开这样那样的玩笑,也许得不到的真的永远在骚动。现在的我只想每天能吃上一碗妈妈做的蛋炒饭,喝妈妈冲的鸡蛋花,不想在去吃那如同嚼蜡的包子,还有那满是豆渣的豆浆……可惜往事已成回忆,才明白那些年我错过的那些蛋炒饭,那些妈妈的用心准备的早餐,那些年我以为每天都有,所以不屑的点滴,再也找不到了,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,再也回不来了!

人总是复杂的,我们总是在追求着太多的未知,而放弃我们现在所拥有的却不以为然的现在,当我们把未来熬成了现在,把曾经渴望的变成现在每天面对的,我们真的快乐了吗?我们珍惜了吗?我们不快乐也没有珍惜,那我们努力把渴望的变成现实干什么?记得有一个儿童故事,讲的是小熊掰玉米:小熊看到一个好的棒子(玉米),掰下来夹在腋下,又看到一个更好的,于是再掰下来仍然夹在腋下,可是此时上一个掰的棒子就掉了,仍然只有一个棒子,小熊不断看着别的更好的棒子,于是就不断地掰下来夹在腋下,加一个的同时,上一个就掉了,最后辛苦了一夜的小熊就带着一个唯一的一个棒子回家了。我们又何尝不是这个小熊呢?总会听到身边抱怨自己找不到对象,抱怨总是遇不见合适的,抱怨为什么受伤的总是自己……不识庐山真面目,只缘身在此山中,一切总在不言中!

“喂,妈,我想吃你炒的蛋炒饭了……”

蛋炒饭

文/乔兆军

有一次,问一位亲戚家的女儿会不会做饭,她笑着说:会蛋炒饭。

蛋炒饭看似普通,做好也不容易。美食家唐鲁孙家从前招厨子,题目就是做一碗蛋炒饭,手艺如何,全在一碗饭里。

小时候农村物质条件贫乏,吃蛋炒饭是一件奢侈的事。柴火烧烤着铁锅,母亲放半勺猪油下锅,随之磕一个鸡蛋搅碎,动作利索地倒上剩饭,用锅铲反复翻炒,待饭粒炒至油滑晶亮、“乒乓作响”时,一碗香气缭绕的蛋炒饭就算炒好了。油滋滋、香喷喷,让人回味无穷。

我一直偏爱这种猪油蛋炒饭,上好的猪油色泽洁白光润,有作家考据说,女人“肤如凝脂”,这个凝脂,指的就是猪油。老饕蔡澜风格狂野,他认为蛋炒饭的秘方就是猛放猪油。“猪油一爆,锅一热,米粒就一颗一颗跳起来,这时候再打个鸡蛋,捣鼓几下,每一粒米都变成漂亮的金黄色”

文人胡适夸赞夫人江冬秀烹制的蛋炒饭堪称一流,黄澄澄的饭,蛋香浓郁却不见蛋。梁实秋自告奋勇地说出了诀窍:先将蛋黄打入米饭中进行搅拌,这蛋的滋味全部糅合在饭中了,再炒。胡太太的这一路做法,就是通常所说的“金包银”。米饭粒粒分明、一盘金黄,原汁原味,吃起来鲜嫩滑爽。

蛋炒饭历史悠久,在马王堆出土的竹简中,记有“卵稚”一款,也就是黏米饭加蛋。蛋炒饭的烹制丰

简由人。闲时可精雕细琢,在炒饭里加入虾仁、青豆、香肠等,倚红偎绿,看着就是一种享受;忙的时候也可以将剩饭加上鸡蛋用大火热油,急攻快炒。生活中,很多日子就像一盘淡而无味的冷硬剩饭,用心烹饪,平常日子也能咀嚼出活色生香的美味来。

猪油炒饭

文/陈军

几天前与友人相聚,小酌后要了一份油炒饭,当第一勺饭入口时,一种久违的味道让我陷入了久久的回忆……

大概是1974年的春天,也是这个季节,生活在云南双柏的我,随哥哥上山砍柴。哥哥一直是家里的劳动力,重活、累活都是他干,父母工作忙,我就像哥哥的跟屁虫,紧随其后。记得那是个周日,我随哥哥拉着一辆不知从哪借来的小推车,去了一个离家很远的地方去砍柴,山高林密,砍完一车柴后,上坡时哥哥大汗淋漓地在前面拉,我在后面推,时而偷懒故装推车状;下坡时,哥哥身体呈45度角,随车一路小跑在弯曲峻陡的山路,鞋底与路面摩擦,碎石、尘土顿时飞扬……

时辰近中午,我和哥哥饿得眼冒金星,饥肠辘辘,实在走不动了,就把运柴车停在了路边,我俩互相瞅着对方,口干舌燥,一下子瘫坐在地上,前不着村,后不着店,与父母也无法联系,可怎么办呢?这时,长我三四岁的哥哥突然指着路下不远处升起炊烟的地方说:要不咱俩去那要点饭吃吧……随后,我和哥哥踉踉跄跄地走到了那个叫“箐口”的道班,屋内只有一个叔叔,哥哥请求叔叔能不能给口饭吃,为取得这位叔叔的信任,哥哥自报家门并表示,事后把饭费送来。

“娃娃,莫说这些,我也是当爹的,等一会,我马上给你们炒饭……”善良的叔叔没有多言,转身进了另一个屋。约十分钟后,两大碗猪油炒饭端到了我哥俩的跟前。

“娃娃,这里也没有什么菜,你们就凑合着吃一点,早点回家,莫让爹妈担心……”叔叔关心道。

我和哥哥端起大碗,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,饭里面还有星稀的油渣子,吃起来,那种香味是从未有过的。这个时候,叔叔把一杯热水推到我们面前,那是一只老式的铁制水杯,有些脱落的白色底漆,已露出锈迹,但杯上的伟人像和“为人民服务”几个字格外夺目。吃完饭后,我和哥哥向叔叔深鞠一躬表示谢意,叔叔将我们送出房门,走出很远,我回头一看,叔叔还在向我们挥手……

回到家后,我们把这件事告诉了父母,父母很感动。据母亲讲,父亲第二天去了道班,除了表示感谢外,还将一元钱悄悄放在了叔叔的桌上……

这件事虽然过去了四十多年,但我和哥哥依然念念不忘,每每聊起小时候的事,这段经历我们哥俩必须聊到。在我众多难忘的记忆中,与哥哥吃的这顿猪油炒饭是最难忘的,想念的也最厉害。

在以后的十几年中,我总会让母亲时常给我做一顿猪油炒饭。只见母亲拿锅铲子铲一点猪油,急翻两下锅就赶紧把米饭搁进去,开始翻炒,这样不断地翻炒,米粒也来回翻滚,除了盐不放任何调味品,出锅后的炒饭粒粒分开,饱满晶莹,香气扑鼻。尝一口就是幸福的感觉,而且只要尝一口就完全停不下来,筷子飞速地往嘴里扒,吃完一抹嘴,喝杯水,然后打个嗝,早饭算是圆满了,开开心心地背着书包就上学了。有时候,在家中的桌子上,摆满着各式各样的大菜,却也吸引不了我的兴趣,最后总是对母亲说:我想要吃一碗猪油炒饭……

而今,无论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,在家里熬猪油的少了,取而代之的都是些植物油了。

但这,绝对代替不了猪油的那种唇齿留香的特殊香味。

离开云南已43年了,箐口道班那位不知姓名的叔叔做的猪油炒饭成了记忆中的味道,不知这位善良的叔叔现在生活可好?我也曾尝试去复制这些记忆,但无一例外是失败的。每每在外吃饭或在农家吃饭,总会想起猪油炒饭,想起这位叔叔。

或许,猪肉炒饭不仅是我儿时的难忘记忆,更应是一个时代变迁的回忆吧。

饭团的味道……

文/闲采东篱

望着冰箱里一碗冰冷的剩饭,又没有菜了,正愁着一个人的中餐不好对付。在关冰箱门的时候瞄见了冰箱最上层放的鸡蛋了。脑子里灵光一闪,有了就蛋炒饭吧,刚好还有几颗葱呢。说做就做,赶紧架锅点火炒起来了,可是那剩饭在锅里来回地炒饭粒就是散不开,居然还越炒越粘。看过电视里的饮食节目,人家一碗蛋炒饭做得是香喷喷的,而且对选材要求都是极讲究的,对剩饭要求也是蛮高的。要软硬适中,在炒之前还要先在冰箱里冷藏一下。这样炒出来的饭才会不粘连,且粒粒入味。

我看这蛋炒饭是没戏了,炒起一层,结一层的锅巴。把锅巴铲起,炒几下,锅底又结一层锅巴。就这样,饭炒的是软绵绵的,锅巴也是越粘越多。这让我想起小时候,父亲经常为我做的饭团。那时候,家里不是很宽裕,父亲每天都很早就起床忙活。但不管多忙,在我们出门上学前,总能吃到父亲为我们做的香喷喷的饭团。饭团就象我今儿做的炒饭,只不过父亲炒得比我还要细致,等那一层一层的锅巴把饭团团包住的时候,父亲就把手洗净了,从锅里拿出那一团炒饭,在手心里快速地揉捏着,就象做汤圆一样,一个大大的、圆乎乎、热腾腾地饭团就做好了。就在我将要出门的那一刻,父亲迅速地把饭团塞到我的手心里。接过饭团,尽管还有些烫手,两只手不停地将饭团来回地抛着,一股暖流却涌上心头……

“趁热吃,别凉了!看好不好吃?”

望着父亲期待的目光,我用力咬了一口,香香的、脆脆的、还有一股甜甜的味道!这似乎比往日的饭团多了一种不同的味道。我问父亲是不是在饭团里面加糖了。父亲微笑着点点头说:“怕你们天天吃饭团,吃不惯,所以加了点糖。好吃吗?”

“嗯,好吃!”其实,我想告诉父亲那些不加糖的饭团也一样好吃。

如今饭团已被捧为美食,正儿八经地摆上了早茶的台面。款式、花样也越来越多。饭团里也被加进了各式各样精美的食材。看着也是秀色可餐,赏心悦目,但我却始终怀念父亲做的饭团的味道……

这是一段温馨的记忆,所以,每当我向父亲说起这件事的时候,父亲就笑眯眯地说你要想吃,我随时都可以炒给你吃。呵呵,我可敬可爱的父亲。您不知道,现在我一拿起锅铲炒饭的时候,就会时常想起您为我做的饭团和饭团的味道……

十元的戒指,蛋炒饭的爱情

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,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。

很突然地去了他的城市,两手空空,我说,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。他抱着我。紧紧的。

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打官司借了他的积蓄。所以,他的钱所剩无几。

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,买了必需品后,打开钱包,数了一下,只有一百块。

他说,没关系的,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。等发了工资就好了。

我说,不借,借第一次,就会借第二次。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。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。

我趴在床上,开始分摊钱。

这三十块给他早上做公车用的。偶尔天气不好,打车回家。

十五天,只需要熬十五天,他就要发工资了。

另外三十块是给他买早餐用的。

还有三十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。

剩下十块是备用金。以防万一。

他趴在我身上,叫我老婆,他把脸埋在我胸前,沉默不语,我知道他心里很疼。

就这样我们拥抱在一起,我哼着小曲儿,他一直一直把脸埋在我胸前。听我哼曲儿。

他说,我是这样爱你。

我说,我们会永远在一起。

第一天早上,和他一起起床,看着他洗脸刷牙,然后手拉着手,送他上班。看着他上公车。车上人很多,我看到他和他们挤在一起,他的眼里写满幸福。我们挥手,我看着车远去,然后回家,洗衣服。收拾房间,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,厨具,门。

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,叮,叮,当……当……咚……咚……我看着它笑了。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的掌声。

中午的时候,他问我,吃午饭了没有。

我说,吃了。

其实我没吃。我要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。

我这样倔强,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,就是不许他借钱。

所以,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,我哭了。

我说,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。但是,我要我们可以坚持着做任何事,就像我来你的城市,坚持着把父母给放弃了,把工作给放弃了。把朋友留在了远方。来这陌生的城市,只为了和你相爱。

我陪着他,坐公车去他朋友的家,把钱还掉。

那晚,天空很美,有很多星星,在草地上,我躺在他的腿上,数星星。我说,天空多美啊,我们的爱情多美啊。

我背词给你听吧。喜欢谁的呢,嗯,秦观的《鹊桥仙》吧。苏轼的《卜算子》。不知觉间背了《江城子》。他低头吻住了我。他说,我们不会分离。

于是,我们说,山无棱,天地合,才敢与君绝。

我怕他不吃早餐,所以,经常都给他买好早餐。有一次,夜里,十一点半,我们都睡了,做了一个梦,梦到很多个面包店。醒来后,发现自己忘了给他买早餐。穿着睡衣就往楼下跑。他拦着我说,干嘛去啊。小心摔着。

我说,对不起,我忘了给你买早餐了。

我看到他哭了。在门口,他毫无顾及地吻了我。吻得我喘不过气来。

那晚,我买了老婆饼。多亲切的名字。

晚上,很有意思,鸡蛋二块四一斤。我会挑鸡蛋,很新鲜的。菜场很脏,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,挑鸡蛋。我会还价。

晚餐是我做的,买一点点蘑菇。放在煮好的开水里,然后,把鸡蛋打进去,看着它沸腾。放一点点葱,还有鸡精。很香。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八毛钱。

他喜欢吃菠菜,很便宜。一块钱一把。我会做很多样式的菠菜。比如,煮的,蒸的。他吃得很香。我看着他,就笑了。

有时候,会只炒蛋炒饭。这是我的绝活,他常夸我。这个我是跟有经验的厨师学的。

先放油,把米饭放进去,搅一下,放一点点的盐。

然后,盛在一个大碗里。

拿个小碗,打二个或三个鸡蛋,搅拌。放进味精,盐,之类的调料。搅均后。再往锅里放油。把鸡蛋放进去,用筷子搅。让鸡蛋散开。不要弄得太老。

然后,把米饭和鸡蛋全倒在锅里拌。在锅里闷几分钟。

然后就可以等着他回来吃了。

我们用一个大碗吃。两个勺子,头对着头。笑嘻嘻的。很快乐。一碗清淡的蘑菇汤,一大碗蛋炒饭。他给我讲一些快乐的事。

那段时间,我不出门,我不想花钱。家里没有电视机,什么都没有,可是,我有好多事情做,我要晒我们的被子。我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闻到太阳的味道。像我们的爱情,很温暖,很好闻。

他也喜欢闻太阳的味道。但是,他更喜欢抱着我,闻我的味道。

他说,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。

我们在十五天里,花了八十五元。

他坐公车花了二十六元。早餐,三十元。中餐,我没吃。晚餐,二十九元。

他发了工资,带我去逛街,他说,你想要什么呢,让我买给你。

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,那里有很多小摊,我指着小盒子里的一个戒指,我说,要它。

那是一个只有十元钱的戒指。

一个人的蛋炒饭

文/赵玉萍

小的时候从来没有吃过蛋炒饭。剩饭,妈妈只会用热水汆烫,或者用小盆装着,放在蒸锅里热;鸡蛋,她能做出圆润的荷包蛋、光滑鲜嫩的鸡蛋羹和金黄诱人的煎鸡蛋,但她从来没做过蛋炒饭,我也从来不知道鸡蛋和米饭的相遇会如此销魂,简直是变普通为神奇的蜕变。

第一次吃到蛋炒饭,是在初三时,转学到一个陌生的小镇上,学校门口的小商店除了卖水果、面包,还兼卖蛋炒饭。

体型魁梧的中年老板平时都坐在柜台外面抽烟,任老板娘忙碌地招呼着进来的学生,可但凡有人点蛋炒饭,他就会按灭烟,站起来系上围裙,洗手上灶。神情看上去有些漫不经心,动作却十分麻利。单手打蛋,搅拌蛋液;飞快地撕去火腿肠外皮,斜削成片。开大火,炒蛋,放火腿,扣进去一碗饭,打散,快速颠炒,最后撒一捏葱花碎和香菜末。几分钟之间就热气腾腾地摆到面前,红黄绿三色,看着就食欲大开。如果配上半袋榨菜丝吃,咸鲜香巧妙融合在一起,更加美味了。

当年,一盘蛋炒饭一元五,手里富裕的同学会买两元一盘的,多加个蛋或多切一根肠。而对我而言,一小盘普通的蛋炒饭已够奢侈,它也远没有一元的份饭和方便面抗饿。每次我大快朵颐,三五分钟就风卷残云般把蛋炒饭一扫而光,然后傻傻地看着光秃秃的盘底,恍惚地想,是我自己吃掉的吗?像极了偷吃人参果的猪八戒,怅惘幸福总是转瞬之间就消失了。

后来,为了延长幸福感,我会刻意走得慢些,从打算吃蛋炒饭的那刻起,从教室里踱步出来,磨蹭地横穿过不大的操场,不慌不忙地走过狭窄的马路。然后温柔地推开那浸染了黑色污渍的木纱门,高声地喊一句:“老板,来一份蛋炒饭!”然后盯着老板的每一步动作,从他站起身,到他把冒着热香气的盘子放到我的桌上。手拿着小白瓷汤匙,如同披荆斩棘的武器,将蛋炒饭的疆域一点点地蚕食掉,一下又一下地仔细咀嚼,饱满的味道在口腔中肆意漫游,过程被拉得漫长,每一秒都充满着欢愉。

到了大学后,第一个发现就是食堂里好吃的菜很多,但从来没有蛋炒饭。

有时特意出校去小店里找,有的店里放了太多酱油,颜色黯淡深沉;有的用的是热饭,刚从电饭锅里盛出来,口感黏黏的,远不如剩饭的气质清冷,富有余味;有的把蛋炒得太老,饭粒与蛋碎泾渭分明,如同一对怨偶。有人说:“饥饿是最快摧毁自尊的痛苦之一。”那盘食材简单,味道却格外动人的蛋炒饭每每从回忆里浮现,也让我疑惑,是那时太饿了的关系,还是店老板做的蛋炒饭确实美味呢?此去经年,物是人非,大概永远没有正确答案了。

有了自己的家之后,我曾经花了很大力气去试做各种蛋炒饭。关于到底是先放蛋液,还是先炒饭,看到热爱美食的作家们也著文探讨过,最后却都不了了之;而我因技术所限,只会先把蛋炒熟。除了胡萝卜、黄瓜,我还试过加入洋葱、青椒、火腿、笋干丝、杏鲍菇,配料的色彩艳丽,十分养眼。装盘后再放上一大筷头辣椒油,热辣与鲜香相遇,仿佛吹过来一场夏威夷的热风。

蛋炒饭不适合凑热闹的场合,它自身已足够丰富,一旦去迎合其它任何菜肴,就有种自贬身价的可惜感,所以它是属于一个人的盛宴。在一个疲惫的晚上,下班回到家,心饿得发慌,烧水做一锅清汤,趁功夫把配料切好,蛋液搅散,从冰箱里把冷饭拿出来,几分钟翻炒出锅。一个人,不用说话,小口喝汤,慢慢吃炒饭,享受着孤独的清欢。

偶尔看美食动画片《中华小当家》,看到一群食客围着一只硕大无比的锅,一勺接一勺地吃着山一样的蛋炒饭,满心羡慕——关于蛋炒饭,我从来没有吃够过呢!但是,还是学会了克制,一小盘的量恰到好处,吃得意犹未尽,念念于心,才不会厌倦。

十元的戒指,蛋炒饭的爱情

文/致正在奋斗的年轻人

那是一段快乐的日子,两个人口袋里只有一百元。

很突然地去了他的城市,两手空空,我说,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吧。他抱着我。紧紧的。

他的一个朋友因为打官司借了他的积蓄。所以,他的钱所剩无几。

我们在一个很安静的小区里租了一套房子,买了必需品后,打开钱包,数了一下,只有一百块。

他说,没关系的,可以去朋友那里借一点。等发了工资就好了。

我说,不借,借第一次,就会借第二次。我们要吃得起任何苦。这样才能永远地在一起。

我趴在床上,开始分摊钱。

这三十块给他早上做公车用的。偶尔天气不好,打车回家。

十五天,只需要熬十五天,他就要发工资了。

另外三十块是给他买早餐用的。

还有三十块是我和他晚餐用的。

剩下十块是备用金。以防万一。

他趴在我身上,叫我老婆,他把脸埋在我胸前,沉默不语,我知道他心里很疼。

就这样我们拥抱在一起,我哼着小曲儿,他一直一直把脸埋在我胸前。听我哼曲儿。

他说,我是这样爱你。

我说,我们会永远在一起。

第一天早上,和他一起起床,看着他洗脸刷牙,然后手拉着手,送他上班。看着他上公车。车上人很多,我看到他和他们挤在一起,他的眼里写满幸福。我们挥手,我看着车远去,然后回家,洗衣服。收拾房间,用一块很干净的抹布擦地板,厨具,门。

阳台上的风铃发出很清脆的声音,叮,叮,当……当……咚……咚……我看着它笑了。那是我们明天幸福的掌声。

中午的时候,他问我,吃午饭了没有。

我说,吃了。

其实我没吃。我要我们不借钱便过完这个月。

我这样倔强,把他的心疼放在心底,就是不许他借钱。

所以,当他回来把一千块钱放在我手里的时候,我哭了。

我说,我并不是一个怕吃苦的人。但是,我要我们可以坚持着做任何事,就像我来你的城市,坚持着把父母给放弃了,把工作给放弃了。把朋友留在了远方。来这陌生的城市,只为了和你相爱。

我陪着他,坐公车去他朋友的家,把钱还掉。

那晚,天空很美,有很多星星,在草地上,我躺在他的腿上,数星星。我说,天空多美啊,我们的爱情多美啊。

我背词给你听吧。喜欢谁的呢,嗯,秦观的《鹊桥仙》吧。苏轼的《卜算子》。不知觉间背了《江城子》。他低头吻住了我。他说,我们不会分离。

于是,我们说,山无棱,天地合,才敢与君绝。

我怕他不吃早餐,所以,经常都给他买好早餐。有一次,夜里,十一点半,我们都睡了,做了一个梦,梦到很多个面包店。醒来后,发现自己忘了给他买早餐。穿着睡衣就往楼下跑。他拦着我说,干嘛去啊。小心摔着。

我说,对不起,我忘了给你买早餐了。

我看到他哭了。在门口,他毫无顾及地吻了我。吻得我喘不过气来。

那晚,我买了老婆饼。多亲切的名字。

晚上,很有意思,鸡蛋二块四一斤。我会挑鸡蛋,很新鲜的。菜场很脏,我挤在一堆中年妇女中间,挑鸡蛋。我会还价。

晚餐是我做的,买一点点蘑菇。放在煮好的开水里,然后,把鸡蛋打进去,看着它沸腾。放一点点葱,还有鸡精。很香。一碗汤大约花了我们八毛钱。

他喜欢吃菠菜,很便宜。一块钱一把。我会做很多样式的菠菜。比如,煮的,蒸的。他吃得很香。我看着他,就笑了。

有时候,会只炒蛋炒饭。这是我的绝活,他常夸我。这个我是跟有经验的厨师学的。

先放油,把米饭放进去,搅一下,放一点点的盐。

然后,盛在一个大碗里。

拿个小碗,打二个或三个鸡蛋,搅拌。放进味精,盐,之类的调料。搅均后。再往锅里放油。把鸡蛋放进去,用筷子搅。让鸡蛋散开。不要弄得太老。

然后,把米饭和鸡蛋全倒在锅里拌。在锅里闷几分钟。

然后就可以等着他回来吃了。

我们用一个大碗吃。两个勺子,头对着头。笑嘻嘻的。很快乐。一碗清淡的蘑菇汤,一大碗蛋炒饭。他给我讲一些快乐的事。

那段时间,我不出门,我不想花钱。家里没有电视机,什么都没有,可是,我有好多事情做,我要晒我们的被子。我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闻到太阳的味道。像我们的爱情,很温暖,很好闻。

他也喜欢闻太阳的味道。但是,他更喜欢抱着我,闻我的味道。

他说,那是一个好老婆的味道。

我们在十五天里,花了八十五元。

他坐公车花了二十六元。早餐,三十元。中餐,我没吃。晚餐,二十九元。

他发了工资,带我去逛街,他说,你想要什么呢,让我买给你。

我带他去我每次买菜时经过的一个小闹区,那里有很多小摊,我指着小盒子里的一个戒指,我说,要它。

那是一个只有十元钱的戒指。

父亲的夜路

文/罗仕彤

我常常在梦中看到父亲走一条夜路,我也常常在父亲的身后呐喊,看不清父亲走夜路时的表情。父亲走夜路是为了去推矿渣,因为全家人的性命都靠矿渣养着,父亲出门时总会把自己改装过的茶壶灌满浓茶,如果不是看见父亲往里面装茶,我肯定认不出那会是个茶壶,因为父亲时常工作和环境的缘故,茶壶哪还有个茶壶的样,都快变成一块黑漆漆的碳木头了。

从开始了这日以夜继的苦差事,父亲就好像“迷恋”上了蛋炒饭,我总会在夜里听到父亲将鸡蛋放进油锅里时发出的“吱吱”声。原以为是做梦,后来渐渐地被蛋炒饭的味道弄得睡不着,一开始是馋得想吃,总觉得蛋炒饭也特别香。可是后来慢慢习惯了,也能模模糊糊地睡着,有一段时间开始,我闻到父亲蛋炒饭的味道就想吐。可是在我眼中,父亲面对蛋炒饭总是很欣喜,因为父亲经常会打包带到工地上去。

父亲的夜路和别人不一样,说和别人不一样是因为走夜路的不止父亲一个。别人走夜路也和父亲的目的相同,但别人不经常走,或者走得很早。有的骑车去,有的选择天气去,比如下雨就不走了。可父亲不一样,父亲没车,只能一步一步在黑夜里摸索,父亲没有选择,不管是明月当空还是打雷下雨都得都得在那天路上走着。父亲有个挎包,走夜路的人都有个挎包,父亲的挎包和别人的也不一样,父亲的挎包很旧很干净,里面只有蛋炒饭和茶壶,而别人的挎包都很崭新,有些泥土,但总能发光,里面都是牛奶面包还有零食。父亲的挎包还有一点和别人不一样,父亲喜欢将挎包挂在左边,其他人都挂在右边。所以每当白天回来时,我总能在父亲很远的途中就能认出父亲来,因为他的挎包。

有一次赶车去县城,刚好父亲转班到早上,但还是很早,和我去坐车的路线一致,路还笼罩在黑夜里,心想这算是和父亲走了一次夜路了。一路上和父亲很少说话,他说:“这条路走了一辈子,路不平,太暗。你以后可不能老是走这条路,找一条宽一点的,白天走的路,别让你母亲担心你摔倒!”我当时只是觉得有道理,就点头应和了一下。

转眼很多年过去了,我才明白。不是蛋炒饭好吃,是因为蛋炒饭方便,简单。父亲口中的路不是真的崎岖不平,也不是叫我真的走一条宽一点的路,而是不要让我走他那条“夜路”,让我走一条轻松而有前途的路,因为只有父亲明白夜路里的艰辛和不易,知道那日以夜继的拼搏总无尽头,难有出头之日。

父亲的夜路,是一条深远的路。

怪噜饭:一种姿态开放的炒饭

文/谢挺

怪噜饭大概是最具有贵阳气质的一种小吃了。首先,这“怪噜”怎么讲,好像就没人搞得太明白,我自己研究了半天,也请教过不少老贵阳,都不得要领,所以姑且猜想这是一个感叹词,类似于“怪哉”,对应于当下某种不可思议的心态。

怪噜饭除了奇怪的名称,它产生的渊源估计也是很难追究的,恍惚记得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,它就像孙悟空从石头里蹦出来,很有点横空出世的意思——— 我是在老东门街口的夜市摊上头一次吃到,因此,如果没有人明确地反对,我想那个地方或许就是它的诞生地,而九十年代浮躁的背景,也为怪噜饭的产生提供了足够的养分。自然还要有一帮人,类似贵阳人这样的特别的群体。

我这么说有冒着说贵阳人坏话的风险,不过,再看下去,相信他们就会释然了。因为,相对于周边几个省的省会,贵阳实在是有些相形见绌的,比这个没文化,比那个差历史,又比哪个少些风情。贵阳叫过第二春城,第二山城……当然那是历史弯路,也是一种客套!关键贵阳人虽然不乏心高气傲,却也多数时候没什么底气,他们要花很长一段时间,才会搞清楚,他们生活的地方,空气是最好的,夏天是最爽的——— 还有吃,他们有天底下最好的辣椒,小吃呢,甚至传说中在吃上最有名堂的成都也未必能比!

因为贵阳还是个最好玩,最好吃的城市———玩,不用细说,很多人就心领神会了,贵阳人对麻将的爱,估计在全国坐了第二,没人敢认第一!然后,夜半三更,这些赌客从赌桌上依依不舍地下来,还要到某个地方夜宵———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,贵阳的小吃像翻花样,隔三岔五,就有一种小吃冒出。贵阳既然没什么文化,那同样也意味着这里程式不多,规矩不多,又是一个让人激动的时代,于是有人就敢把头天在家试验过的一道菜抬了出来。那时候顺着老东门到省医,整条街都是卖小吃的小摊贩,天一黑,他们就出来了。什么麻辣烫、砂锅粉、卤猪脚,自然还有专门炒饭的小吃摊。

我印象中这种小吃摊,一开始还是以蛋炒饭为主的,怪噜饭还不是什么叫得响的名头,只是在熟人中传播,也可能很久才会有人因为名声专门走了很远的路,过来点一个这种叫“怪噜”的饭。

那时候人们吃的热情真的很高,好像能分神的事不多,有本事的去了深圳海南,但他们作为致富模范还是后来的事,除了看看电视,漫漫长夜的消磨,好像就剩下吃了。而这种吃正以尝试、发现、挖掘等形式出现,也重新塑造着人们的味蕾,是的,人们在发现自己,而不是在寻找外在的什么——— 没有规矩,不用负责任,失败了消失就好,给新产品腾位置。

怪噜饭是这场试验的精华,到今天,可能我们都找不到,或者拼凑不出一份完整的,被大多人认可的详细的配料:因为怪噜饭就是变化的,因人而异的!

可能比起来,蛋炒饭更有名气,也更有排场:两个鸡蛋,搅融后,入油锅,再加入些白菜,糟辣椒,最后加入剩饭(记住,炒饭最好的材料都是隔夜饭)。应该就是剩菜剩饭的大汇合——— 都入了滋味,所以吃着香甜。慢慢地,有些怪噜饭也炒出了自己的套路,比如加折耳根、盐菜、大头菜……但我吃到最好的一次,是主人家那边剩的有四季豆米,炖得粉嫩的豆米突然间在咀嚼中间出现,会有一种奇妙的口感,在一粒粒沾满菜汁的隔夜饭间,它们显得极具包容,因此我心目中的怪噜饭,别的配料都还是其次,头一样必须有四季豆米,那种炖得极粑的四季豆米,是怪噜饭中最提神的细节!

永远的两道菜

因为有爱,我们才没有迷失过回家的方向!

因为有你,细水长流的日子才会别有洞天!

──题记

世纪之末,人们的各种欲望达到了顶峰。超市里,结帐的人群排起了长龙;酒吧里,年青一代尽情享受着青春;马路边,手牵手的恋人成几何倍数增长;就连妇产科医院里的医生也要通宵达旦地迎接新生命的来临。

世纪之恋,世纪婴儿……多么诱人的字眼啊,何况报纸与电台还在极力鼓吹呢?凡此种种仿佛在告诉你:所有的东西标榜上“世纪”字眼就会增值,不管物质上的或是精神上的。

介绍一下我自己吧。这样,你会了解我,会更加了解我的故事的。

我叫流星,当然是网名。我是四川大学大二本科生,主修化学工程,辅修法律。网龄两年,网恋吗?套用一句歌词吧:看起来网友很多,知心的没有一个。

流星的格言是:

我以我眼看世界,我以我心存天下。

我对于人类的世纪情结唯一的感觉就是荒唐。我想炒这支“世纪”股票的,首先肯定是商家,他们想趁机再大捞一笔。

唯有世纪之恋,我坦率地讲,我很神往。

川大的文化路依旧是那么渲闹,而此时,熣灿的灯光更显它妩媚之姿。文化路是学校有名的享受一条街。四川小吃麻辣烫;正放着美国大片的录像厅;麻将声不断的茶馆;廉价的盗版书……文化路上有的是物质和精神上享受之地。川大的学生自然是这里的常客。补充一句,这里绝对是帅哥与靓女出没之地。正想着,一小贩吆喝着:“走过,路过,千万不要错过!”联想到帅哥与靓女,我不禁暗暗地笑。

我随意地走进一家面馆,名曰“世纪面馆”.我虽说对“世纪”字眼特反感,但不会与肚子过意不去的。面馆不大,环境却十分优雅整洁。每张饭桌上有一束瓶装的玉兰,当然是塑料的。室内悠扬的音乐是卡朋特的《昨日重现》,我最爱听的。大学里,连面馆都是有档次的,我不禁有点自豪了。

此刻,人很多。我发现了一空位,不管三七二十一,先坐下定定神。这张桌只能坐两人,我的桌友是一位女生,她和我一般大小,面孔娇好。她正把一本英语精读(三)放在一旁,她的手上戴着黑白相间的装饰手套,挺好看的。显然,她也是刚来。当然,这些是我偷偷瞧见的。

“我要一碗豆腐脑和一份蛋炒饭。”当我们发出同样的声音时,我们对视而笑,是那种淡淡的笑。此刻,我可以更清楚地看她了:眼睛大大的,含蓄地笑中露出洁白的小虎牙,属于明眸皓齿一类的健康女士。我姑且这样称呼她。不过,她又补充了一句,全是要小份的。当然,我肯定是要大份的。

我先讲讲这两道菜吧。

豆腐脑,乐山小吃,历史不祥。它是新鲜豆腐、米线、榨菜、香油、辣椒的大杂烩,色、香、味俱全,物美价廉,绝对适合我这种穷学生。第一次品尝到它,是我上学期到乐山去实习时。对,她一定是乐山的或与乐山有某种联系,我顿时大悟。

蛋炒饭,全国小吃,历史悠久。我是吃母亲做的蛋炒饭长大的。每当我在异地吃蛋炒饭时,就会想起母亲。对,她会不会有如我一样的情结呢,我心里嘀咕着。

猜归猜,同桌的她显得比较矜持,只是低头看杂志。她再也不肯朝我看一眼,对我笑一笑。也难怪她,女孩子嘛,矜持总比给陌生人抛媚眼,更让人觉得安全吧。

我深深地想了解这位陌生的同桌的女孩。

机会来了。

我无意中瞧见她的英语书中夹着一张蔡琴的cd.(蔡琴者,台湾人也,擅唱怀旧歌曲,被称为“成人杀手”.)没有过多的思量,我哼起了蔡琴的《远扬的梦舟》。反应有了,她只不过朝我扫了一眼,便又低头看起杂志来。我豁出去了,低唱起蔡琴的经典之作《你的眼神》,“像一阵细雨洒落我心底……”反应强烈了,她抬起头,朝我先是一愣后是一笑。

我知晓:愣是因为像我们这种年青人,知道蔡琴的人挺少的,何况更喜欢她的歌呢?笑,是对我的理解和赞同,是对有共同心灵感悟的赞许。

我想我的缘份在世纪之末终于来临,因为有位女孩对我笑,还是那种的-“抬头一笑百媚生”.

佛家说过“缘去缘回天知晓,尘来尘落风流早”.突然间,我又推翻了缘份来临之想法。抓住现在,就是抓住缘份。

捅破那张纸的人是我,我于她笑后半分钟内发话了,当然也是伴着笑的。有礼回礼,有笑回笑嘛。“同学,你也喜欢蔡琴的歌,特别特别是那首《你的眼神》吗?”我多加了一个“特别”,因为她的眼神和歌中所唱的一样,像一阵细雨洒落我心底。算是对她的嘉奖吧。

“对,非常喜欢!”.她掂了掂那张cd.有点希望了,至少没有只说一个“对”字,那会让我寒心的。她居然还强调了一下“非常喜欢”,就如同爱一个人,对他说:“对,非常爱你!”一般。

──我怎么能想到这里了?唉,愿上帝宽恕我吧!

一时冲动,一句话脱口而出:“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,虽然我以前没见过你,我给你出道判断题吧。”她对于我的率直和大胆,有点惊讶和不知所措。没等她回答我,我掏出笔和纸,“沙沙”地写着。同时我也不停地对她报以微笑。

我和她的两道菜已经呈上桌来。她开始享受这美味了。不过,我猜她一定心神不定,因为她脸上开始泛红霞,眼睛不停地盯着我的笔和纸。

一会儿工夫,判断题出完了,我将纸张和笔递给她。她没接,我放在了靠近她的桌上。考卷如下:

考生姓名:学校:系别:

年级:籍贯

判断题

1.你一定是乐山人或与乐山有某种联系。()

2.吃蛋炒饭一定会让你想起你的母亲。()

3.你一定是位比较怀旧的女孩。()

出题人:

姓名:流星学校:四川大学系别:化学工程

年级:98籍贯:重庆市

我的两道菜,淡淡热气已经散尽了。不过,我却吃得蛮香,但心理却忐忑不安,就像罪犯等待法官宣判一样。乖乖,法律上的东东用在这里虽说有点夸张,但却很贴切。

她最终还是做完了考卷,没有“弃卷而逃”.我暗自兴奋。

答卷如下:

考生姓名:玉兰学校:四川大学系别:中文

年级:98籍贯:乐山

1.你一定是乐山人或与乐山有某种联系。(√)

2.吃蛋炒饭一定会让你想起你的母亲。(×)

3.你一定是位比较怀旧的女孩。(√)

我仔细看,卷下多了几行字。

①请说明出题理由。

②你是一位率直的男孩!

最后一句话更使我信心百倍。玉兰!玉兰!你真是我生命中注定要出现的那位吗?

她含笑着听完了我解释出题的理由,我向她问道:“为何第二题出错了?”

她依旧像angel一样赐予我笑容:“在我家是男主内,女主外。母亲是位职业女性,我小时候父亲常给我做蛋炒饭。我在学校,想我的家,想母亲,更想父亲和他的蛋炒饭。”

我俩都会意地笑了。

我替她买了单,主动提出一起走走,她没有异议。

初秋的凉风拂面而来,有伊人作伴,我与她聊了很多,包括现实的和将来的。

逝去的是时光,沉淀下来的是快乐。

今宵注定有约!今夜注定无眠!

以后,我就约她上网、看电影、散步、遛冰──反正是青春期少男用过的把式,我都用上了。

有趣的是,原来她是我oicq上的一名网友,当然属于只问一句“你好!”的那种。至此体会出“网恋是鱼,而网是水”的道理,离开了水,鱼还能游吗?

顺理成章地,我们成为了恋人,是属于从不闹别扭的那种,因为我们心有灵犀──她就是我,我就是她。

如果,你某天在文化路上看见一对恋人,在“世纪面馆”里只吃两道菜──豆腐脑和蛋炒饭。那男生可能就是我,女生可能就是我的玉兰。

爱情是什么?爱情是道判断题。

永远是什么?永远是两道菜。

我常常这样幸福地回味着

忘不了的酱油炒饭

文/王一凌

有天,有个同事带盒饭,丈母娘蒸的鱼有点淡,便在鱼上蘸了点酱油吃,大家盛赞此女婿“懂事”,在打闹取笑的同时,也打开了关于酱油的话题。

说起酱油的使用,我想,谁也不能跟我家争第一,80年代初期的我家,使用酱油,那真是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,一般人家是拿酱油当调料,放少许以调味,也并不是每道菜都放,不喜欢酱油的人家,干脆不买。而在80年代初期,我们家很多时候是拿酱油当菜的。

那时,父亲在工厂上班,算是铁饭碗,老妈是教师,虽然只是小学教师,也算是公职人员,母亲的大部分时间是在管人家的娃,反倒自己家的三个娃没人管,而父亲是三班倒,父母同时在家的日子少之又少。

有好些时候,到了饭点,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,总有一个风尘仆仆地赶到家,给我们做饭,图省事,做的是酱油炒饭——先在锅里放点油,把饭倒进去,炒热炒掉水分,倒酱油搅拌——还别说,酱油炒饭有一股特别的清香,那时的我们,觉得已是美味。

同事睁大眼睛质疑酱油炒饭会不会香。

当然香,我很肯定的语气。

因为,那时的酱油实实在在的是大豆酿的,那时的大米还是乡下田里自然条件种出来的。

至今仍然怀念那个味道,只是我们再也找不回那个味道了,更别说现在的酱油缺少大豆,也不敢再做什么酱油炒饭了。

那真是一段最美好的时光!

时时忆起那时最简单的满足、最单纯的快乐,那时的物质条件很贫乏,但我们的内心很丰盈,而如今,物质条件越来越好,但我们的内心越来越空乏,我们就像是空心人,填充再多物质,也感受不到满足与快乐了。

有一次,跟父母聊天,说起少时吃过的酱油炒饭,他们竟然不记得了,或许在他们,那不是一段值得纪念的时光,因为他们的心里,饱含对孩子们的内疚,所以潜意识里要忘掉,而在我,那是弥足珍贵的一段记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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