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糊涂散文(精选5篇)
糊涂抢案
文/李其志
被抢了包,还清楚抢自己包的歹徒住啥地方?昨天晚上我询问被抢女孩情况时,女孩竟然对那“歹徒”了如指掌。
晚七点多,我这个班快要换岗了,开着警车返回警队的路上,就接到指挥中心派来的警情,说有一个女孩刚才被抢走提包。于是立刻调转方向往现场奔,远远地就看到一个女孩在路边冲着警车不停地招手,我疾驶过去,问她抢包的往哪个方向跑了?
女孩用手一指南边,说往那边跑了。
我说,那就快上车,看看是否能追上。
没想到女孩却犹豫着不肯,这让我有些稀罕,提包被抢走的报案者,少有她这么淡定的。问她怎么了?
女孩说,警察同志,你能不能打个电话,吓唬他一下,让他把包送回来就行。
我说,你认识抢包的人?
女孩转转眼珠,说,不认识,只不过知道他住在什么地方,跑不了他。
我想这其中肯定另有隐情,女孩不愿意说。于是问女孩电话号码,女孩很熟地报出一串数字,打过去,半天没人接,再打,一个男的接电话,问是谁?
我告诉他是警察,报警有人抢包,知道点儿什么情况吗?
男子说自己没抢包,只是把自己的包拿回来。
见他说得乱,于是我让他返回现场。十几分钟后,一个二十多岁小伙子走过来,手里还拎着一个女式包。
小伙儿说女友当晚见面和他提出分手,他提出来把自己给女孩买的东西还给自己,手机、手表还有提包什么的。可女孩不愿意,还骂他小气,小伙儿气愤不过,夺过女友的提包就跑了。
弄明白原因,我对女孩说这不算抢夺啊,只能给你们调解。可劝导的话说了半天,女孩也不肯退还半点东西,两人就僵持在那里。后来女孩就开始嘟囔:怎么警察也没办法啊?要么就不和你分手了,这总该不用还东西了吧。
小伙儿在旁边立刻点头说,假如你不和我分手,我肯定就不要东西了。
这回轮到我有些发懵了。
家乡的食物
文/李益鑫
烙菜馍
读杨闻宇先生的《薯忆》,我不禁想起了家乡那一片碧绿碧绿的红薯地。
杨先生的家在陕西西安,我的家乡在河南洛阳,离得不(是)很远,同属中原地带,风气相似。同样的感情,不免多有感触。
让杨先生深深牵挂的是那香甜胖大的红薯,而让我深深怀念的却是那深绿肥大的薯叶儿。
小时候记得,吃西瓜的时候就是烙菜馍的时候。
母亲最拿手的食物(就)是我最喜欢吃的菜馍。家乡到了夏天几乎家家户户都要烙菜馍,而且是百吃不厌的那种。“家常菜胜似酒席桌”,这道菜可以说是家乡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情愫。
犹记得小时候的初夏,妈妈或者阿姨们喜欢领着我们一群小孩子出去放风,最爱去的就是红薯地。一望无际的碧绿,不似草绿,有种青黄的感觉,也不似墨绿,压得人透不过气来,而是一种深绿,那种大自然的绿,绿的你身心舒畅。那时候也正是撒欢儿的年龄,奔着,喊着,跳着冲向那一片碧绿,玩的什么游戏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,只是记得那时候天很蓝,树很高,叶子很绿。累了就躺在叶子上面,凉凉的,软软的,伴着好梦沉沉的睡去。印象中,母亲自始至终只是静静的看着我们,笑着嘱咐我们:“小心,别摔倒”。然后自己便隐身于那一片碧海中。等我们醒来时,母亲也已经摘了满满几袋红薯叶,分送给各个小伙伴,一路上笑着回家,不用问,午饭就是我们爱吃的烙菜馍。
小时候没有什么玩具,小小的红薯茎成了我们制作玩具的材料。母亲会教我们用红薯茎编成(项链、耳环、手串等)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,戴在身上舒坦、好看,满足。她那双手灵巧,纤细,白皙,像挽美女乌发似地把这些大自然的赠与绾结成一团团云髻儿。只是这些年来,父母为了我们姐弟俩奔波劳累,那双手怕是也挽不成什么精致的小玩意儿了吧。
烙菜馍和烙饼差不多,只是多了一道夹菜的工序和一点儿技巧而已。面皮一定要薄,薯叶一定要鲜(烙出的菜馍才清香可口,田野味十足。)吃菜馍必然不能不说“水儿”,这里的“水儿” 就是蘸菜馍的汁水,因为菜馍是不放调料的,所以必定要配水,其实就是蒜泥,剁碎的辣椒加上盐,辣椒酱、香油和水调和出来的。菜馍烙成后,一张切为四份,卷一片来,外面是薄薄的一层面皮,绵软,里面是嫩嫩的红薯叶,蘸上“水儿”,又香,又酸,又辣,又滑,一遍遍刺激着味蕾,这味道也就深深地烙进了记忆里面!
我记得大约是我们还住在老家的时候,那里有一个大院子,母亲就在里面开辟出一片菜园,种上各种时令蔬菜。大了些以后,学了鲁迅先生的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,我才恍然大悟:原来我们家也有一个百草园,只是没有三味书屋,真好!不用像他们那样不小心就要吃先生的板子。菜园里的蔬菜都是换着花样种的,唯独红薯雷打不动,总是有它的一席之地。有一次,父亲在家,母亲专门为他烙菜馍,院子里有一个大石板,弟弟就坐在上面,父亲把母亲配好的“水儿”端出来,刚转身进屋就听见身后响起了“滴沥沥”的声音,扭头一看,原来弟弟尿在了“水”里面,还天真的看着他傻笑,父亲当时就笑了,抱起弟弟把他抛起来又抱住。直到现在,父亲回想起这件事,总是会不由自主的笑起来。
虽然是同一钟食物,但是家家户户的做法都多少会有点儿不一样,我们家的“水儿”,醋是一定要多的,而且菜馍是卷着吃的,有一次我到朋友家去吃饭,正好也烙菜馍,不同的是他家的“水儿”,醋只是放的适当,而且菜馍是叠着吃的。我当时对那种吃法很感兴趣,回家以后还兴冲冲的给母亲做示范。
如今外出求学,不比小时候天天在家里守着母亲,守着烙菜馍。每每到了夏天,远离家乡的我都会想起母亲,想起她烙的菜馍。我所在的学校与周边相比,饭食条件还是相当不错的,但是——家的味道又怎能改变!味蕾早已被家乡的美味深深的娇惯,轻易又怎能爱上别的美味!家乡有句老话叫做“金窝银窝,不如家里的草窝”,我是多么想念那个草窝,和草窝里红薯叶子烙的菜馍啊!
糊涂面
家里的墙上,挂着一幅父亲的书法作品——《难得糊涂》,我小时候傻傻的以为,它的意思就是难得吃到糊涂面。
家乡到了冬天,每家每户必吃糊涂面。不知是什么道理,大概只是一种习惯吧。说是一种习惯,但我觉得还是因为糊涂面吃起来方便、暖和。糊涂面不挑面,新面老面都可以做,不挑菜,或新鲜或腌制或风干都可搭配。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——暖人。冬天,外出的人回家,端来一碗糊涂面,哧溜哧溜下肚,顿时觉得胃里又暖和又舒服。
我小时候是很不喜欢吃糊涂面的。因为它实在是不怎么好看。一锅面条煮的稀巴烂,和上很稠的面汤,再加上一些夏天晒干的薯叶儿,黑乎乎的,我那时候觉得它很像鼻涕里面放了几片烂菜叶儿,宁肯饿着肚子也不吃。母亲疼我,所以她每次都会做上两锅饭。
其实糊涂面是很好吃的。面条煮的稀烂,面糊里加了玉米面,香味绵长,晒干后的红薯叶,加水浸润舒展,散发出一种阳光的味道,再放上几粒油炸花生米,蛮丰富的。调料是不放多的,只须撒上几粒盐籽。一碗吃下来浑身暖和和的,寒冷的冬日就被这一碗面温暖着。
后来大了些,渐渐的对糊涂面的反感也没有恁么明显,终于肯尝它了。
上高中第一次出来求学,母亲送我时和我唠家常:“真是快啊,你已经上高中了,这些年头你都是在我的眼皮子底下生活,小时候真怕你有什么毛病,一落地就赶上计划生育,带着你黑天白夜地躲,你弟和你争奶,常用糊涂面喂你……”。
那时候,我才两岁多,弟弟不过刚周岁,父亲因为工作的原因,经常不在家,奶奶早丧,外婆病重,母亲出门经常是一手抱着弟弟,一手牵着我,其艰辛可想而知!那时经济上也不富裕,所以冬季吃的菜基本上都是夏天腌制好或者风干的。家里的小院子总是整整齐齐的码着几个坛子。大坛子腌白菜,小坛子放糖蒜,黑坛子腌辣椒,红坛子腌萝卜……当然,空地上也会放上几领席子,上面密密麻麻的铺上薯叶儿、白菜、萝卜条,那时候觉得很有趣,原本饱含水分的蔬菜,在阳光下或者坛子里放上几天就变蔫儿了,又干,又皱,现在想想父母不正像这些蔬菜一样吗?为了孩子,慢慢变老。母亲有时候还会晒上一点野菊花,以作泡茶之用,为这冷色调的院子添上一点金灿灿的快活。我的童年很长时间都是在这腌制的味道中度过,慢慢的酝酿,飘远,让我慢慢回味。
长这么大,印象里爸爸只做过两次饭。他几乎没有进过厨房, 一是他生性木讷不知道帮助母亲分担家务,二是他平常有练毛笔字的习惯(正因为此,我打小也跟着父亲学会了写毛笔字,但我还只是瞎画拉,学到的东西都是些皮毛)费心费力效果不大却很占用时间。父亲第一次做饭是我和弟弟小的时候,妈妈病了,爸爸中午回来为我们做了一次糊涂面。我那时候刚刚记事,很好奇在厨房外面偷偷看父亲擀面条。我看见父亲拿起擀面杖,弓着腰将案板上一团不成型的面团擀开,他把面和的太软了,弄了半天也没有弄好,近视镜片上蒙着一层白色的雾气,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一滴一滴的滴到了面团里。老实说,那天的面实在不怎么好吃,和母亲相比差太多了。可是母亲却夸父亲做的好吃,不知是什么道理,也许,这就是爱的味道吧。
我们家自爷爷外公那一辈人起就钟爱糊涂面,那个年代物资匮乏,麦子面(白面)是吃不起的,最常见的就是红薯片儿晒干磨成面,薯叶儿晒干做成红薯糊涂面。到了父亲母亲一辈,稍有好转,偶尔还可以吃上一顿白面改善伙食。母亲回忆,当时的白糊涂面真是香啊!到了我们这一辈,白面早已是司空见惯,家里的饭桌上糊涂面的身影却不多见了,父母为了我和弟弟,糊涂面已经不经常做了,我们不在家时偶尔才会做点怀念。只是,小时候家里经济拮据,糊涂面是经常吃的,现在倒是觉得它难吃了,人,真的是很奇怪!如今爷爷外公还健在,可是奶奶外婆早已去世多年了,不知道她们在那边还吃糊涂面吗?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孙子孙女(外孙外孙女)已经厌烦了糊涂面,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想念?
蒸野菜
家乡的蒸菜也是常吃的一种食物。
可以蒸的食材有很多,肉,鱼,菜,面都可。小时候家里经济拮据,不能经常吃肉,长大后渐渐好转,可是对于肉食却是始终提不起兴趣。最爱吃的还是蒸野菜。这其中有两样。一是“虫菜”,二是“麻子菜”,百吃不厌。
家乡有一种野生的灌木,其貌不扬,开花的时候,会长出一种只有一节小拇指粗细长短的菜,毛茸茸的,家乡人叫它“虫菜”。初春,附近的山上或是田野里都会长上这种菜。这时候母亲便会约上三五个姐妹,外出散心,捎带着摘上一大篮“虫菜”。这种蒸菜做法简单,把“虫菜”洗净,裹上干干的面,上笼屉蒸熟;这间隙拍一把大蒜,切一两根辣椒,捣烂,放盐、香油,喜欢酸的还可以稍放上些醋,等菜蒸熟,拌匀就可以吃了。小时候,晚上放学回家,还没踏进家门口,鲜香就扑鼻了,不用问,晚饭准蒸“虫菜”。
麻子菜长的很“清秀”,不过是一二十厘米高,一筷子粗细,颜色翠绿,叶和茎都肥肥胖胖的,鲜嫩可口。初夏时节,麻子菜成熟了。它是野生的,田间地头,菜园路边只要是有泥土的地方便可成长,生命力极强!我们中学的操场上就长了很多的“麻子菜”。初三中考之前,母亲总会去那里给我摘上一些麻子菜,回来给我做麻子菜蒸馍。顾名思义,就是馒头里拌上了麻子菜团。这种做法把主食和蔬菜结合在一起,省事,而且蒸出来的馒头有一股田野的清香味,香软的馒头包着鲜嫩的菜,外面是又香又辣的汁,一口咬下去,开胃,解馋。
今年,老家附近的山要被开发成山顶公园了,连带着外婆的坟要被迁走,我也向学校请了假,回到老家,已是物是人非了。年青人都出去打工了,村里只留下老人和孩子,因这次迁坟,许多游子也都已经回来了。上午,随父母上山,外婆的坟上已经长满了许多杂草。我四岁的时候外婆去世了,这些年来不经常回去,印象里外婆的样子已经慢慢淡忘了,只是家里有张发黄的老照片,那上面外公和外婆慈祥地笑着,无声的告诉我她的样子。想的这些,泪不禁簌簌地落下来。祭奠、开挖、烧纸钱……一切工作做完之后,母亲对我说:“走吧,去山上转转,摘些麻子菜,你外婆生前最爱的就是麻子菜和糊涂面,捎一些些回去,今年(这个)夏天你不在家,麻子菜馍不经常吃,我这次回去好好给你做一顿,你以前可是最喜欢麻子菜馍和烙菜馍的。”
家乡的食物,牵挂着我的胃;家乡的人儿,牵挂着我的心;天上的风筝呵,任你飞得多高,线还是在主人手里,外出的游子呵,任你走的多远,心却离不开故乡。
婚姻需要糊涂
我们经常说,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,就是对一些事情不要过分追究。在婚姻生活中,我们要做到婚前清醒,婚后糊涂;婚前认真,婚后马虎。对配偶的错误行为,我们要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,留一半清醒,留一半醉。
婚姻,就象手里的沙子,你握得越紧,流出的越多,最后,所剩无几。在婚姻生活中,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小插曲,比如爱人精神的出轨,情感的背叛,第三者的插足……
当婚姻的小船在人生的大海上遭遇狂风暴雨侵袭时,我们要把握婚姻的舵。婚姻要懂得宽容和知足,婚姻要懂得珍惜和满足。三分流水二分尘,婚姻需要糊涂一点,婚前要精明一点,睁大你的眼;婚后要糊涂一点,尽量闭上你的一只眼。淡淡日子浓浓情,夫妻间要相濡以沫,相依为命。
如果婚姻真的无法再走下去,那也没必要悲伤,早点放手是对对方的一种宽容,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解脱。如果并不想对婚姻放手,那就不妨让自己在婚姻里糊涂一点,只要没有原则上的错误,没有不正常的失衡,那就适当的闭上一只眼睛。放松心情,不要苛求太多,不要追求完美,减少欲望,放低标准,就会找到生活的乐趣。
婚姻象一张白纸,夫妻是两个画家,重要的是看你在自己的白纸上涂抹什么颜色。是画龙点睛,还是画蛇添足,全看两个人的兴趣和修养。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努力,心往一处想,劲往一处使,水往一起流,有相同的构思,有精致的笔墨,有和谐的色彩,一起规划美好的未来,那么婚姻这张画图会越来越精致,越来越美丽。家是一个温馨港湾,这个港湾需要两个人付出全部的心血,不要抱怨,不要沉默,只有自己这颗蜡烛先点燃,才能照亮别人。小事装糊涂、大事讲民主。没有什么事情是无法沟通的。
两个人的世界有甜有苦,睁开你的一只眼欣赏他的优点,闭上你的另一只眼包容他的缺点。过日子,要糊涂些,厚道些,宽容些。既然有爱,那就包容吧,包容他的缺点和不足,包容他的幼稚和可笑,在这个前提下,你可以选择使自己快乐的生活方式,充实自己的业余生活。我们不能改变别人,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;我们不能改变生活,但我们可以改变心情。试着用自己的真情感动对方,不要轻言放弃,因为婚姻中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。婚姻是一种生活的选择,是一种生存的需要,也是一种社会的需要。婚姻既需要双方的忍耐、包容和谦让,更需要双方的奉献、付出和牺牲。
现实中的夫妻之爱,不只是豪言壮语的山盟海誓,也不是甜言蜜语的口头承诺,而是在对彼此付出的真实行动里,是在彼此耳鬓厮磨的朝夕相伴里,是在对彼此的包容和认同里,是在对彼此关爱和呵护中,是在一种习惯了对方习惯的生活态度里。
郑板桥在饱经人世沧桑后,曾自书一幅“难得糊涂”用来自警,并写到“聪明难,糊涂难,由聪明转糊涂更难。”可见,人生难得糊涂,婚姻也难得糊涂。
亲情不糊涂
文/张峪铭
从微信圈上,看到小弟发了一条微信:昨天八十六岁的老父亲非要二姐夫打电话给我,想跟我说话,老父亲已经行动不便,意识时有糊涂,还牵挂叮嘱我这个小儿子“在外还好吧,自己要晓得自己的事,我现在常常脑子糊涂了”。想想自己对父母没尽到孝,不惑之年还让父母担心。回家多陪陪父母,祝愿我的老父亲多活几年。
小弟的这段话颇有感慨,是的,父亲六年前在中医院检查,说是有严重的脑萎缩,ct图片清晰的显示,大脑许多地方呈空白状。生活也印证了这一点:大小便失禁,脑子常常出现短路。他挂在嘴边的胡话是:我早已死了,活着的只不过是肉身。
若老爷子不糊涂,这话似乎透着“禅机”,会让人揣想着。可老爷子的现状,让我等还是将他归为真的“老糊涂”了。
年少时当兵吃粮,解放大西南,行军几天几夜,十多岁的孩子走得满脚血泡,痛苦不堪;年轻时打成右派,在外劳动改造七年,娇妻不相见,亲情两相隔,内心凄苦不足与人道……
可老爷子憨人有憨福。人生的苦难也常为他兑成一勺蜜。劳教七年,我的母亲带着不满一岁的姐姐,守候他七年;“文革”时,母亲强势地挑起了家庭中的一切重担,还有六个子女也成了他的慰藉;早年的当兵经历,也变成了他享受“离休干部”待遇的资本;现在八旬老母还照料着他的起居生活……
如今老爷子吃喝不知足饱,天冷不知穿袄,屎尿不知多少,每晚半夜就吵,把我那老母亲“整”得腰弯背驼,两头就一头。可就是这样自己顾不了自己的老爷子,还时常牵挂在外工作的小儿子。
其实小弟买了复式楼,买了车,生活也不错。可自从又添新丁后,老爷子就更牵念了:一拳难敌四手,一人难养四口。去年过年时,他关心地问回家看他的小儿子,你穿什么呀?冷不冷?小弟调侃说,我可怜哟,也没有衣穿,一家四口要吃饭啊。老爷子二话不说,连忙要脱自己的羽绒服,说送给他穿。
我们听后都哈哈一笑,老爷子别的事糊涂,可亲情不糊涂啊!
当时没看小弟的反应。想必他听后眼里应噙满热泪吧。
暖暖的糊涂面
文/王晓利
寒风凛冽,这样的天气对于大多数人来说,吃火锅无疑是首选。我却独独念起了糊涂面的清香,在清寒的岁月深处飘荡,诱得我馋虫蠕动。
街上有家专门卖糊涂面的饭馆,味道很好,面甘甜,菜肥美,肉鲜香,香浓可口,但丢失了原味的清醇。糊涂面也配上了肉,瞬间“高大上”,却没有了记忆中熟悉的亲切感,犹如老家翻新的楼房,让我找不到故乡的痕迹。
小时候最爱吃妈做的糊涂面。手擀面薄薄的,切成一韭叶宽,滚水里翻两下,撒入切好的白菜叶子、白萝卜丝胡萝卜丝,再把搅好的玉米面糊糊朝翻滚的面条锅里一倒,搅上几下,清汤面条马上成了一锅糊涂,咕嘟咕嘟冒着泡。端锅,倒入油盐腌好的香菜葱花,色香味全出来了。要是再用油煎几瓣蒜末,然后倒入锅中,香气四溢,能飘出一条街。
我的哈喇子马上流出来,迫不及待地盛上一碗,顾不得烫嘴,哧溜哧溜小半碗下肚,胡萝卜入口即化,白萝卜清淡甘美,白菜叶肥美,葱花香菜蒜末的香齐齐地涌入你的味蕾,那感觉真叫一个爽。
一碗下去,满身的寒气被驱逐到九霄云外,五脏六腑每一个部位都是热乎乎的。我总是吃得肚皮滚圆,满面红光,直打饱嗝。妈总是嗔怪,少吃点儿怕亏了你,这孩子,馋成啥了,不就是一碗糊涂面嘛!儿时的糊涂面,不单单是暖暖和和的,更重要的是,它有妈妈的味道!
如同消失的老土路,远去的旧瓦房,糊涂面也只留在我的记忆中。如今,老屋变成了楼房,糊涂面在我家的餐桌上也踪迹难觅。偶尔心血来潮,依记忆中的做法炮制一遍,却发现味同嚼蜡,再也吃不出那种酣畅淋漓的痛快、记忆中的美好。
香香的糊涂面,连同我美美的童年,一同丢失在记忆中、冬天的温暖里。